〔教会微刊〕性其实没你想的那么糟糕
类型:婚姻家庭丨作者:沙玉丨主编:李贤丨排版:Jonah
闺房之乐或同房,这是比较文雅的说法,社会人士喜欢称之为“性关系”,更俗一些叫“做爱”,还有一些更下流的说法就不提了。
当然,身为基督徒,我们是不会用这么俗的字眼的。但无论你是整天把这些词挂在嘴上,还是完全闭口不提,笔者都认为大多数人对这件事都存有很大的误解。
误解的原因
人的堕落就是人理性的堕落,人理性的堕落就导致知识论的堕落:找不到真理、找不到事实、没有一个绝对正确的、单一的、能够统一所有解释的解释。只要你认为这个宇宙是封闭的,那么你将对历史上、你人生中的任何事物的看法和观念都不可能是超越的和超验的。
当人否认这个宇宙之上还有一位神存在,他对一切事物的解释都只能是根据自己有限的、堕落的理性,这就导致了意义和真相的失落。换言之,在封闭的宇宙观下,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知、解释都无法成为真理,甚至连事实都算不上;没有神,就没有意义这东西,就没有来自人和宇宙之外的对万事万物的解释,就没有对事实真实的、确切的了解。
在这样的背景下来认识同房这件事情,当然不可能正确。
给这件事“去污”
堕落的人就会用堕落的眼光来看事情,就会用堕落的理性来理解事情,所以只能发明出“做爱”、“性关系”这样的词汇,文明一些也就只能是“同房”、“闺房之乐”,前者是西方的产物,后者大概是古代东方的称法,所以前者特别露骨,后者比较含蓄。
但是这些词汇与我们的信仰一点关系都没有,纯粹是以无神论、进化论出发,把人当成是动物,无神论者把“性关系”这个词共用于人和动物身上的行为本身就预设了进化论,这种预设必然带来放纵性欲的结果,所以随着这个词的出现,性泛滥也一同出现。“做爱”则体现出一种赤裸裸地放纵情欲。
“同房”、“闺房之乐”虽然保守,但终归只是房内之事而已,走出房内,结果也一样;又或者这件事已经被预设为色情,所以才需要保守。结果是,不管用以上哪个词,这件事都会沦为与色情相关的事情,因为婚姻之外都没有、都无法赋予这件事神圣性。要正确认识这件事,就必须谦卑地带上《圣经》这幅“眼镜”,不然必定误解它;我们基督徒必须从《圣经》出发去看待事物,不然一切都是混乱的。
要给这件事“去污”,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把它与色情的关联彻底解除,当我们提到这件事的时候,决不能立刻就认为它是色情。神创造了性,但没有创造色情,神也不会看这件事本身是色情。
其次,也要把社会所赋予它那违背《圣经》的哲学预设彻底剥除。按照进化论,人只不过是动物,而许多动物之间的性交是非常频繁且混乱的,所以人也可以这样,并不算犯罪,只不过是人身为动物的本能而已。按照无神论,一切事物都是机缘巧合,没有什么道德性质可言,那么各种的性行为、性泛滥就自然不关乎道德伦理,没有任何错误。
最后,重新赋予它原初的意义:按照《圣经》,夫妻之间的“性”可是美好、圣洁且神圣的。所以,当读者再次听到、说到这些词时,请务必有意识地为它“去污”。
“性”不只是“性”
为这件事“去污”后,我们再深入一层思考“性”。《圣经》对“性”的理解从来都不停止在夫妻之间肉体的关系上,它更加牵涉到夫妻双方身体和灵魂——整个人——的“联合”,而且这种“联合”还具有一种预表的性质。
正如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将夫妻之间的关系比作基督与教会之间的关系,我们也可以说,夫妻之间的联合也是基督与教会联合的预表。
当我们明白这点时,我们就知道原来“性”或者说“联合”不单具有创造论上的意义(是圣洁、美好、神圣的),他也具有救恩论上的意义:夫妻居然能够从他们身心灵的“联合”中更深地认识、体会基督与教会之间联合的深度!或者换句话说:我们从夫妻身心灵的“联合”中认识到基督与教会在属灵上的联合!
这是非常奇妙的。当然,这是从“去污”后的角度来解释,若读者仍旧惯性地以为“性”与色情相关,那么这样的解释势必会让读者感到笔者在亵渎基督,但这不是笔者的意思,请读者理解。
文章标题已更改,原来为《默想闺房之乐》,文字稍作修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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